9月25日讯 今天,中国足协裁判委员会评议组对泰山与三镇比赛中的一次争议判罚进行了深入分析和评判。评议组一致认为,在山东泰山对阵武汉三镇的比赛第28分钟,主裁判未判罚三镇获得点球是正确的决定;然而,VAR介入过程中出现了错误。
中超联赛第26轮,山东泰山对战武汉三镇时,比赛进行至28分钟时,武汉三镇28号队员在山东泰山的罚球区内与对方13号队员发生身体接触后倒地。当时裁判员未判罚犯规,随后VAR介入,在场回看后依然维持了不判球点球的初始判罚。
评议组成员指出:山东泰山13号队员与武汉三镇28号队员之间的接触程度较轻微,并未影响对方对球权的控制;28号队员倒地的主要原因是右脚踩到了防守队员的脚上,导致滑倒。因此,不应被认定为对方的防守犯规。裁判员临场未判罚点球以及在VAR介入后维持最初不判罚决定是正确的判断,而此次VAR介入出现了错误。